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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2003课标版《三罗马人的法律》新课标教案优质课下载
3、通过本节学习,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尊崇,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罗马法阶段划分,罗马法的作用、影响
教学难点: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三、学习者特征分析我校是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近年来优质生源外流情况比较突出。学校生源质量总体一般。他们的整个历史知识框架不完善,对古代史内容感觉离的太远,加上是外国历史,更加不熟悉。并且高中的历史教材编排方式不同于初中教材,专题式的教材也给学生带来不适应。因此,在设置导学案过程中,要理顺罗马法各个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学生通过做导学案,完成预设的问题,达到预习的目的。四、教学过程通过美国的狐狸争夺案,导入罗马法,使学生初步感知罗马法的影响。
通过对课本的阅读,了解《十二铜表法》对社会各阶层的影响。
通过对教材的阅读,填表格,对习惯法与成文法,公民法与万民法厘清关系。
设置情境,使学生能区分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联系。
阅读材料,认识罗马法的作用、影响五、教学策略选择与信息技术融合的设计(针对学习流程的设计的各流程,设计教与学的方式的变革,配置学习资源和数字化工具,设计信息技术融合点)教师活动预设学生活动设计意图展示材料:1805年,波斯特先生在公共海滩散步时,发现一只狐狸,便驱赶猎狗去追;而附近的皮尔逊先生也看见了这只狐狸,并在明知有他人追赶的情况下,先下手为强,举枪射死了狐狸,并将猎物据为己有。
教师提问:你如果是法官,这只狐狸应该归谁?思考,讨论 设置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波斯特先生便向纽约市皇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该狐狸,结果胜诉。
皮尔逊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纽约州最高法院上诉。最后结果出人意料,一审判决被推翻,皮尔逊先生胜诉,获得该狐狸的所有权。
在明知有人追赶的情况下,皮尔逊先生似乎是通过“掠夺行为”获得了猎物的所有权,这样的最终判决不合常理,也似乎不合“道德”。
当时受理的几位法官中,丹尼尔?汤普森(后担任纽约州州长)成为多数派代表,他通过引证古代法律的规则,找到了以下理由:案例中的诉讼标的“狐狸”属于无主物,它只能通过占有才能取得初始的财产权。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典》规定,追赶行为并不构成猎人对猎物的初始所有权;由于皮尔逊射死并第一个实际占有狐狸,因此,享有对该无主物的初始所有权。
教师提问:法官把狐狸判给皮尔逊先生的理由、依据是什么?
思考,回答导入新课罗马法,初步感知罗马法对当今社会的影响,拉近历史与现实的距离。根据教材,回答问题
罗马实现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标志是什么?
从罗马贵族、平民、奴隶、外邦人四个阶层角度,谈谈你对《十二铜表法》的认识?
学生回答:《十二铜表法》,分组从罗马贵族、平民、奴隶、外邦人的角色出发,谈谈成文法对自己的生活有何影响。引入成文法,使学生认识到成文法的内容并没有改变贵族专权的局面,平民的利益仍然得不到保护。教师讲解: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确立的、具有强制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成文法是经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以法律条文作为表现形式的法律的总称
学生倾听明确成文法与习惯法的概念,使学生能够区分。根据教材内容完成下面图表:
补充:6世纪时,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学生活动,教师巡回查看指导,学生展示从时间分期上区分罗马法的两对概念:习惯法与成文法,公民法与万民法。形成对罗马法的整体认识。探究:通过以下案例,分析罗马法的变化
公元前344年,罗马街头:
小亚细亚商人艾哈迈德定居罗马两年,在罗马做生意,有一次运来的货物遭到当地一群无赖的哄抢。艾哈迈德立即投诉法庭。
假如你是当时的法官,你会怎么判?为什么?
学生思考,讨论回答
罗马公民法时期,因为没有相应法律规定罗马公民与外邦人的纠纷问题,外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深刻理解罗马公民法的适用范围。公元116年,罗马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