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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必修第三册《科学立法》优质课教案教学设计下载
二、教学目标
1.政治认同:深刻领会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坚持推进科学立法,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于国家在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方面所做的各项努力和取得的长足发展持积极肯定态度。
2.科学精神:知道科学立法的内涵,了解推进科学立法的具体要求;懂得如何推进科学立法。
3.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认识到科学立法就要做到依法立法,充分发扬民主,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4.公共参与:关注国计民生,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通过立法征求意见建议的通道对相关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科学立法的内涵;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
教学难点: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
四、教学过程
课程导入:
学生探究分析活动:
1.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的发展变化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由此,这十六字就被确定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在这十六字方针的指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确定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作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反复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这一新的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衡量标准,对全面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2.从如下名言所蕴含的道理,分析科学立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中的重要地位。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宋)王安石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宋)王安石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3.通过“好人法”的实施阐述良法对社会治理的影响
从2016年12月到2017年3月,俗称“好人法”的民法总则(草案)第184条经历了3次修改。最初的版本是“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经过三次修改,大会表决稿删除了前几次审议稿中的“重大过失”字样,仅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此外,第121条规范了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的行为,帮助他人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支付为此产生的费用。这些条款,将从法律层面鼓励更多人“路见危难,伸出援手”,同时对“英雄流血又流泪”说“No”。
总结:“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是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新发展和新突破,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良法是治国之道、强国之路、民生之本。王安石、亚里士多德讲的都是立法要立良好的法律,“好人法”的立法就是立良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什么是良法?衡量良法的标准有哪些?如何制定良法?这就是本节课科学立法中我们所要了解的主要内容。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1. 科学立法的含义
观看视频:【典型案例】大智立法
(上图片是视频资料“【典型案例】大智立法”截图;如需使用,可下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