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网站免费注册后即可以下载,点击开通VIP会员可无限免费下载!
2、资料一般为word或PPT文档。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或360、谷歌、火狐浏览器浏览本站。
3、有任何下载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客服
《善用法律》课件优质课下载
附加刑
主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曹操
郴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孙盛【杂记】上说“曹操闻其食器声,以其图己,遂夜杀之。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郭颁【世语】上说“曹操过吕伯奢。吕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曹操自以背董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曹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王沈著【魏书】上说‘曹操以董卓终必复败,逃还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吕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曹操,取马及物,曹操手刃击杀数人。’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的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 李某伙同5名社会不良青年,找到之前与其有矛盾的小赵,要求小赵就之前“得罪”他的事情道歉。遭到拒绝后,李某等人开始殴打小赵。小赵情急之下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李某,导致李某左眼受伤。法院经调查后认定小赵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小赵用力过猛把李某打死了,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时机条件
主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