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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梦圆高中历史教材同步人教版必修1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下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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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最新PPT课件优质课下载

含义: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体系的总称。

特点:

构成上的系统性;

时间上的阶段性;

发展上的延续性;

范围上的广泛性;

内容上的核心性。

二、罗马法起源的标志

什么叫习惯法?有什么特点和局限性?

定义: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独立于国家制定的法律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确立,具有强制性和习惯性。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 私犯

一、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歌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

二、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形体 。

三、折断自由人骨头的,处300阿斯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罚金。

七、让自己的牲畜在他人田中吃食,应负赔偿责任;但如他人的果实落在自己田中而被牲畜吃掉的,则不需负责。

第九表公法

一、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二、对剥夺一人的生命、自由和国籍的判决,是专属百人团大会的权力。

三、经长官委任的承审员或仲裁员,在执行职务中收受贿赂的,处死刑。

四、执行死刑时由刑事事务官监场。对一切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诉。

五、凡煽动敌人反对自己的国家,或把市民献给敌人的,处死刑。

六、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

(2012·安徽文综卷·19)

西方古典作品《阿提卡之夜》记载:“一个审判官受命审讯案件,而他被揭穿在这个案件中接受金钱贿赂”,依据《十二铜表法》第九表第三条应被处以死刑。由此判断,制定这一法律条文的目的是

A.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教材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