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内容 |
2018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对宪法宣誓誓词作了修改,明确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产生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完善宪法宣誓制度,意在( ) ①尊崇宪法地位,强化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②推进依宪治国,为社会主义法治提供根本保证 ③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 ④强化宪法监督,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
答案解析 |
【答案】 B 【解析】 进一步完善宪法宣誓制度,意在尊崇宪法地位,强化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①③正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②错误;④不符合题意,排除。 |
所属考点 |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知识点包括法制与法治、从“人治”到“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法治应当体现国情与特色、比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五项原则”与全面依法治国等部分,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的详情如下:法制与法治(1)含义:法制是以法来管制,指以既定的法律制 |
录入时间:2021-03-01 1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