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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古代称为“封建”,封邦建国) |
宗法制 |
目的 |
1.加强巩固西周的统治
2.巩固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3.拓展疆域 |
1.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间在权力、财产、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保证王权稳定
3.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的地位,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 |
内容 |
1.分封内容:土地和人口
2.分封对象:
(1)同姓亲族是主体
(2)功臣
(3)姻亲
(4)古老附属国维持原状
(5)殷商降族
(6)恢复被商灭掉的古国
3.诸侯义务:
(1)服从周王、拱卫王室
(2)镇守边疆、随从作战
(3)忠于职守,朝觐述职
(4)缴纳贡赋
4.诸侯权利:对下属进行再分封 |
1.基本规则:
(1)嫡长子继承,其余子分封
(2)等级森严: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3)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内容:
(1)嫡长子继承制
(2)严格的大小宗体系
(3)大小宗关系具有相对性
(4)大小宗关系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
特点 |
1.受封对象多样
2.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王与诸侯关系的纽带
3.层层封授,贵族内部等级森严 |
1.嫡长子继承制
2.血缘关系维系
3.族权与政权相结合 |
影响 |
1.周人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拓展了疆域
2.周王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加强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形成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统治效果加强,周王朝延续数百年
3.政权由松散趋向严密,西周成为强国
4.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5.受封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独立性,具有较强的离心力,为春秋割据埋下隐患 |
1.宗法制是确立社会等级秩序、维护宗主贵族统治的政治法律工具。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保障各级贵族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
2.保证了贵族的垄断地位,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3.把“国”和“家”密切结合在一起
4.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人具有较强的宗族观念,其对当代的影响:
积极方面——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有利于社会安定,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方面——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划分远近尊卑,个体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与现代平等和法制意识相违背。 |
破坏原因 |
1.原因:诸侯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受封的诸侯国势力日益强大,王权衰弱
2.表现:出现了春秋争霸、战国兼并的混乱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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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演变 |
1.诸侯受分封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一些诸侯国的势力日益强大
2.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分封制”开始破坏
3.新兴的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富商大贾的出现;相应的是,旧贵族的政治、经济地位逐步消弱,尤其他们是在春秋战国各国的变法中受到不断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宗法制、分封制难以维持
4.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
二者关系 |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成为维护分封制的血缘纽带,巩固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外在体现,二者互为表里,互相依存。在家中、族内就是宗法制,上升到国家就是分封制。 |
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
1.以宗法制为核心
2.族权与政权结合,家国一体
3.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互为表里,紧密结合
4.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